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承诺书
(2017-2018年度继续执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要求和一届区纪委第二次全会的精神,本人特向学校党支部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和上级决议、决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
二、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在做好分管部门岗位职责的同时,切实担负起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行使好学校党政和教师赋予的权力。
1、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完善制度。
2、根据《2012年黄浦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要求,负责抓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3、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群众,提高工作效率和履职水平。
三、在工作中,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不违纪违法,自觉做群众的表率。
本人自愿遵守以上承诺,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承诺人:
单位职务:
日 期:
中共黄浦区北京东路小学支部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