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修订稿)
根据《黄浦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试行)(黄教人[2016]1号文)和《黄浦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黄教人[2016]2号文)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为契机,建立健全规范合理、科学有效、正向激励的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发展,保障教育改革的推进。
二、考核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充分体现教师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成就每一位教师。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学校要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创新活力和动力,从而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学校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职责
学校绩效考核是实施绩效工资的核心,是绩效工资分配的基础和前提,为此学校将根据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绩效考核的精神,不断完善各类人事方面的配套制度。包括岗位聘用制度、等级晋升制度、职务评聘制度、岗位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班主任考核办法、校骨干教师考核奖励办法、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纪律监督机制等。同时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学校的绩效考核办法,应当广泛听取教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再按规定程序报区教育局审核,经审核后在本校公开与实施。
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四、绩效工资的奖励
学校将预留不低于绩效工资总量的50%的绩效奖励额度,分平时绩效考核奖、重大任务奖、年终绩效考核奖三大类。
1、 平时绩效考核奖主要包括月考奖、超工作量奖和其他奖项(如文化建设奖),发放时间、金额相对稳定
(1) 月考核奖:1000元/月(考核内容包括日常考勤、教学常规、安全文明等考核内容)
(2) 超工作量奖:
◎ 总护导:75元/次;小护导:40元/次;中托:40元/次;看护服务:50元/小时
◎ 一年级语、数、英教师满工作量,第一学期津贴:80元/月
◎ 跨总分校上课:津贴80元/月
◎ 负责专用教室保管和保洁津贴:80元/月/间
◎ 任教3班数学或英语、兼跨两个年段补贴300元
◎ 校骨干奖励津贴200元/月
2、 重大任务奖:
◎ 激励教师坚持立德树人正确导向,自觉实施“学科德育”,落细落小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 激励教师围绕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能力,督促教师切实开展“零起点”教学和等第制评价等。
◎ 激励向勇于改革,大胆创新,在开创市区或本单位教育教学工作中有显著贡献的优秀学科教研团队和领军人物。
◎ 激励教师勇于承担旨在提高学生综合素养的重大教育任务与项目等。
3、 年终绩效考核奖在年终考核后,根据所确定的考核等第、实绩、效能等发放相应年度绩效考核奖。
(1) 将“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细化为具体考核标准,采取“平时考
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全面有效开展教职员工的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紧密的结合起来。(考核细则详见北小教职员工年度考核办法)
(2) 向作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向工作量大、责任重、业绩优秀的教师加大绩
效考核奖励。(奖励细则另行制定)
◎ 绩效考核优秀奖
◎ 学期考核前20%的班主任考核优秀奖
◎ 教研组及教研组长、年级组长考核优秀奖
◎ 三年任期届满的校骨干考核奖
五、绩效工资的扣发
1、日常考勤
(1)每月两次以上上班迟到或早退,扣除当月考核奖100元。
(2)违反教育教学常规,学校酌情扣除当月考核奖100—1000元。(并影响年度绩效奖励)
(3)寒暑假的进修、学习、返校等活动,不能申请调休,特殊情况须征求校长或分管领导的同意,扣除当月考核奖100元/次。
2、病、事假扣除参照
(1)学校管理人员、旁系、后勤人员:本人基本工作津贴÷22个工作日=病事假扣除金额/天
(2)教师:
l 课时扣除法:语、数、外学科50元/节;其他学科40元/节
l 班主任津贴扣除法:正班主任:1280÷22个工作日=59元/天;副班主任:220÷22个工作日=10元/天
(3)教职员工病事假须扣除当月考核奖(按100元/天计算,天数累计,直至当月1000元考核奖扣完为止)。
(4)连续2周或当月累计满2周扣除其岗位津贴200元/月,超过2周不满3周扣除300元/月,超过3周扣除400元/月。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学校班子成员、校考评小组人员、分管处室负责同志等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校考核小组负责对全体教职员工年度工作做出综合评价,并将结果上报校考核领导小组。校考核领导小组对上报结果进行审核。根据考核结果,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
同时,成立学校人事争议仲裁小组,充分发挥调解小组的作用和职能,及时了解各方合理的利益诉求,及时评估风险,及时化解矛盾。
七、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说明
本办法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本办法由北京东路小学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9年1月